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指导方案

作者: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:2025-04-14 点击数:

根据教育部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(2023年版)》文件要求:“严格落实本科2个学分、专科1个学分用于思政课实践教学。”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》课程为3个学分(48个学时)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设置2学分(32学时)为理论教学(课堂教学),1学分(16学时)为实践教学,实践教学具体开展方式如下:

一、实践教学形式

(一)调研报告

调研活动要实事求是,保存过程性图片,调研报告需包括调研目的、调研方案、调研活动总结等内容,严禁抄袭,总字数不少于1000字。

(二)实地参观

选定红色基地、博物馆等场所进行参观,参观后形成有明确主题、能够充分体现参观时的感受的心得体会,每位小组成员均不少于500字,不允许抄袭。

(三)微视频拍摄

微视频时长5-8分钟,MP4格式。视频作品应完整,包括片头(视频名称)、片尾(小组成员学号+姓名)等。不允许出现网上下载视频画面。

(四)乡村振兴故事汇

通过调研,收集家乡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案例、实际做法、工作成效等内容,撰写成文稿。

(五)经典诵读

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认真阅读指定书目,在学校图书馆、网络上搜集相关资料,进行深入、延伸阅读。写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心得。

(六)艺术创作展示

学生结合自身特长,选定主题后,进行绘画、手工、唱歌等特长展示,保存实物或视频等资料。

学生可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,结合所学内容和自身实际情况,从以上实践形式中任选其一完成,并填写实践手册。

二、组织流程

(一)实践教学相关活动由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总体部署,负责教学实践活动的整体实施协调工作。

(二)相关教研室为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单位,组织实践教学开展,检查督导任课教师的实践教学活动,总结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等。

(三)各任课教师负责按照教学实践方案的要求,自主完成实践教学实施指导工作。

1.任课教师在学期初应向学生讲清楚课程实践的目的、学时要求、考核形式、成绩占比,并说明各操作步骤的时间节点并按计划实施。有外出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,教师要特别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。

2.在实践教学开展过程中,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调研活动、展示活动等进行悉心指导。并根据学生在整个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表现,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。

3.实践教学结束后,认真评阅学生实践成果,给出客观、公正的成绩,组织教学班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或展演实践教学作业,汇总、整理学生提交的作业,留存资料档案。教研室应及时总结分析,巩固和推广已获得的经验,发现和探索下一轮实施的改进措施,确保实践教学在守正中创新,效果持续提升。

三、基本要求

(一)实践活动开展前,学生要按照课程的实践要求,在任课教师指导下选定具体的实践形式,并作小组研讨、方案制定等必要的准备工作;

(二)在实践教学活动中,学生要服从任课教师的统一安排,遵章守纪,亲自参加实践教学活动;

(三)在实践课程结束后,学生要提交与实践教学方案规定相一致的实践成果形式,向任课教师提交所撰写的调研报告、文艺作品等其他相关材料,并完成实践手册的填写。积极参与小组、团队、教学班、学院、学校等层面的成果汇报会和汇报展。

(四)任何形式的实践成果均杜绝抄袭、复制或搭便车等行为,若发现上述情况,成绩记为零分。

四、手册填写须知

(一)学生在班级内,自由组成不超过10个人的实践小组,一组一册,小组成员需如实填写;

(二)用黑色水笔填写,要求字迹工整,填写规范,不得有空白遗漏;

(三)本手册作为学生参加实践教学并取得相应学分和成绩的依据,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,学分认定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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