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

作者: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:2025-04-14 点击数: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,提升课堂教学质量,规范集体备课流程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》及学校相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集体备课遵循“资源共享、协同创新、政治引领”原则,强化思政课的思想性、理论性和亲和力。


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

第三条 组织架构:

学院统筹: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,制定年度备课计划,协调校内外资源;

教研室实施:各教研室主任具体组织,落实备课任务,提交总结材料;

教师参与:全体任课教师须全程参加,未参与备课者不得授课。

第四条 责任分工:

学院领导:参与备课活动,下沉指导重点课程;

教研室主任:主持备课会议,审核教案及课件,统筹教学资源;

主讲教师:提交备课提纲,示范教学设计,整合优质资源(如统编教材、教学活页、配套课件)。


第三章 备课内容与要求

第五条 备课内容:

理论深化:研读党的创新理论成果,将党的二十大精神、新时代伟大成就系统融入教学;

方法创新:结合艺术类学生特点,设计“艺术+思政”教学案例,探索情景教学、实践教学等模式;

资源整合:利用“手拉手”备课联盟,引入校外专家资源,共享优质教案。

第六条 备课要求:

频次:每门课程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体备课,重大时政热点须及时增设专题备课;

形式:采用线上线下结合、校内外联动、新老教师“传帮带”等多样化形式;

成果:形成标准化教案、课件及教学案例库,确保教学内容“底线统一、特色鲜明”。


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

第七条 过程监督:

学院定期检查备课记录、教案等材料,通报未达标教研室;

通过听课评课、学生评教等方式检验备课实效。

第八条 考核激励:

将集体备课参与度、成果质量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;

评选“优秀备课团队”及“教学创新案例”,给予表彰及资源倾斜


第五章 附则

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修订与解释。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马克思主义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3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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